2022年“魅力蒲城”全国社会围棋俱乐部联赛竞赛规程
2022年“魅力蒲城”全国社会

围棋俱乐部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围棋协会

蒲城县人民政府



二、支持单位:

陕西省围棋协会

渭南市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

蒲城县体育运动中心



四、协办单位:

蒲城县围棋协会



五、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8月28日至9月1日,其中8月28日报到,8月29日-31日比赛,9月1日上午颁奖后返程。
地点: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具体地点待定)

六、比赛项目:

围棋团体赛



七、参赛办法:

(一)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围棋协会组织社会围棋俱乐部报名,每个省级协会限报3支队。社会围棋俱乐部是指在民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或在省级围棋协会备案的群众自组织。

(二)参赛队员应是2004年12月31日(含)之前出生,持有中国围棋协会监制的段级位证书的业余棋手(限大陆地区),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代表队所在市域内户籍或身份证;

2.具有代表队所在市域居住证(赛前3个月以上有效);

3.具有代表队所在市域缴纳社保的证明(缴纳3个月以上有效)。

(三)参赛棋手需在联赛微信工作群公示,各队无异议后方可参赛。

(四)每队限报队员三名(男女不限),领队由队员兼任。业余6段(含)以上的棋手限报1人,各报名单位对其所报参赛人员有直接管理责任。

(五)鼓励各省级围棋协会组织辖区内社会围棋俱乐部进行选拔,选出优胜俱乐部参加全国比赛。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最新围棋竞赛规则。

(二)采用团体赛分台定人制,各队棋手的台次按段位高低顺序排列,经公示后不得相互调换。

(三)采用积分编排制,赛8轮。

(四)比赛用时:每方45分钟后3次20秒读秒,超时判负。

(五)计分方法:每场比赛胜一局计2分,负一局计0分。局分高者场分计2分,局分低者场分计0分。如遇轮空场分记2分,不记局分。

(六)团体名次计算:依次比较总场分、总局分、对手场分总和、直胜(限两队)、所胜最优对手、各台胜局,必须区分名次时抽签决定。

(七)具体比赛细则将在《竞赛补充规定》中另行公布。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奖励团体前二十五名,颁发奖杯、荣誉证书、奖金。

第一名80000元、第二名40000元、第三名20000元、第四名至第七名各8000元、第八名至第十二名各6000元、第十三名至第十八各4000元、第十九名至第二十五名各2000元。以上奖金均为税前。

(二)业余段位的授予:团体冠军第一台胜率达到75%授予业余7段,顺延至团体前六名的第一台。团体前三名的5段棋手中,胜率达到60%授予业余6段。

(三)按照参赛队总数10%奖励“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方式另定。

(四)参赛选手有义务参加组委会要求的开幕式、颁奖仪式等正式活动,否则组委会将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扣除部分奖金、禁赛等处罚措施。



十、参赛费用:

(一)免收赛事服务费,各队差旅费自理。编内人员(每队限3人)缴食宿费人民币1200元/人(自助餐;标准间,五天四晚),超编人员食宿费用1500元/人。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负责筹措。

(二)汇款时,请备注队伍名称及联系电话。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蒲城县红旗路支行

户名:蒲城县围棋协会

账号:61050164785500000084

汇款后,请致电联系人:郭妮:19992577950,以确认报名成功。

(三)所有参赛人员须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期间和往返途中),比赛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人身意外伤害,由本人负责。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各报名单位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将电子版报名表、本队队员资格审核材料扫描件发至蒲城县围棋协会电子邮箱:puchengweiqi@163.com,联系人:柳欣,联系电话:13093999793(微信同号)。

(二)各代表队确定行程后,须第一时间联系组委会,告知车次、人数,由组委会根据行程安排,在蒲城地区统一安排接站。

(三)自行参会的代表队,于2022年8月28日17:00前到达参赛地点。



十二、裁判和仲裁:

(一)裁判长由中国围棋协会选派,副裁判长、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选派一级以上裁判员担任大会裁判工作。

(二)设仲裁委员会。



十三、疫情防控:

鉴于目前处于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比赛期间要求各参赛单位和个人积极配合组委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不得参赛。

(二)报到时,参赛领队、棋手和赛期共同居住者须提供出发前 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核酸合格证明报到、办理入住。

(三)报到时,参赛领队、棋手和赛期共同居住者以个人身份填写“健康承诺书”,且需保证健康码、行程卡绿色无星号。抵达赛地后每日测量体温。

(四)领队、棋手在比赛期间限定活动区域。

(五)抓好运动队舆情管理,不得在自媒体发表不当言论。

(六)相关细则另行通知。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围棋协会。




中国围棋协会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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